非法营运终受罚——三起道路客运违法案件背后的警示

[焦点] 时间:2026-05-11 20:44:32 来源:通宝网 作者:休闲 点击:14次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祝嘉忆

今年一季度,非法罚起我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先后查处三起典型非法营运案件。营运这三起案件看似普通,终受却藏着不同的道路侥幸心理,也折射出非法营运背后的客运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以刚性执法守护出行安全,违法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案件告诉每一名从业者:守法经营才是背后正道。

图片由AI生成

法网恢恢

精准打击非法营运

时间回溯到2026年2月4日,初春的营运高原寒意未消,G6京藏高速公路西宁西收费站的终受车流渐渐密集。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营运省级联合治理工作专班的道路工作人员,正紧盯着大数据屏幕上的客运车辆轨迹——一辆车牌号为青A的非法营运7座小型客车,短期内多次往返于玉树藏族自治州与西宁市,违法轨迹异常,案件形迹可疑。工作人员判断其涉嫌非法营运,立即启动联合处置机制,调度一线执法力量精准出击。

西宁市湟源县交通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与青海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民警迅速联动,按照调度指令提前在收费站设卡布控。寒风中,执法人员目光专注,密切留意着每一辆驶入通道的车辆。当那辆青A牌照小型客车缓缓出现时,执法人员迅速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请出示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的话音刚落,驾驶人才某某的眼神瞬间有些慌乱,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执法人员打开车门,只见车内6名乘客挤坐在狭小的空间里,后排座椅和后备箱堆满了行李,大家脸上满是疲惫。经现场询问得知,这6名乘客来自玉树州治多县,通过微信私下联系到才某某,约定每人支付300元车费,到达西宁市后一次性结清。面对执法人员的耐心询问,才某某终于承认自己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只是想着“跑几趟赚点外快”。

以案释法

侥幸之下的法律误区与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另一处执法现场也上演着相似的场景。在G6京藏高速公路湟源收费站,湟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V的非法营运7座小型客车,车内搭载着5名刚刚结束青甘环线旅行的游客,正准备返回西宁市。执法人员上前核查时,驾驶人杨某神色紧张,无法提供任何客运经营相关证件。

经查,这5名游客通过某App联系到青海某旅行社,每人缴纳费用2050元,其中包含车费和住宿费。而杨某则是经他人介绍承接了这次运输任务,双方约定行程结束后,杨某可收取3800元车费。杨某坦言,自己知道营运需要相关许可,但想着“只是帮人送一趟,不会被查到”,抱着侥幸心理承接了业务,最终还是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在1月20日,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城东区杨家三巷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青B的非法营运小型客车停靠在路边,驾驶人马某某正与两名乘客交谈,形迹可疑。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检查,发现两名乘客正要前往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与马某某约定每人支付40元车费,到达目的地后付款。面对核查,马某某承认自己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只是偶尔在路边揽客,以为“金额小、次数少,不会被处罚”。

才某某、杨某、马某某,三人有着不同的初衷,却犯了同样的错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三人都存在一个共同的误区:认为只有收到车费才算违法,却不知法律意义上的“以营利为目的”,核心是主观上有赚取利润的意图,只要与乘客明确了目的地和车费,形成了运输约定,无论是否实际收到费用、是否履行完行程,都已构成非法营运行为。

警钟长鸣

守法经营才能出行安全

“非法营运看似‘赚快钱’,背后却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介绍,这些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未经正规检测,驾驶人也未接受过专业的安全培训,更没有按营运车辆标准投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很难得到保障。

同时,这些“黑车”的无序运营,也扰乱了正常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影响了行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第(二)项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最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分别对才某某、杨某、马某某依法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那一刻,三人均面露悔色。才某某感慨:“一时贪念,不仅没有赚钱,还被罚了1万元,太不值了。”杨某也表示,以后再也不会抱着侥幸心理从事非法营运,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规经营。

这三起案件,既是对三名违法当事人的惩戒,更是对所有交通运输从业者的警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强化大数据研判与现场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以法治力量护航群众出行安全,推动营造安全文明、规范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记者手记:

莫让侥幸心理

毁了平安与前程

祝嘉忆

这三起案件的当事人,初衷各不相同——有人想跑几趟赚外快,有人觉得帮人送一趟无妨,有人认为金额小、次数少就不会被罚。他们抱着侥幸心理,踩进了同一个法律误区:以为没收到钱就不算违法,以为钻个空子就能避开监管,却忽略了非法营运背后,是悬在乘客与自己头顶的安全利剑。

没有正规营运许可、车辆未经严格检测、驾驶人未接受专业培训、缺乏足额保险保障,一辆“黑车”上路,承载的不是便利,而是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一旦事故发生,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无处托底,驾驶人也将从“赚快钱”的幻想,跌入法律惩戒的现实。

执法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守护。一次次大数据轨迹追踪、一场场部门联动布控、一句句耐心释法明理,刚性执法的背后,是对每一名驾乘人员安全的负责,是对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维护。万元罚单,罚的是违法行为,警的是侥幸心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守法第一条。无论是客运经营者,还是普通驾乘人员,都应该明白: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选择正规车辆才是安全之选。莫因一时贪念触碰红线,莫因一丝侥幸忽视风险,唯有人人守法,方能让出行之路更平安、更顺畅。

编辑:施晨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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