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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最高可贷200万!苏州出台公积金新政
发布日期:2026-05-11 2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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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5月10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最高州出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一揽子公积金使用优化政策。可贷新政涵盖提高贷款额度、新政放宽套数认定、家庭积金加码现房与“好房子”支持、最高州出购买产权公寓以及扩大提取范围等8个方面内容,可贷有效期2年。新政

贷款最高限额大幅上调。家庭积金新政将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标准调整为150万元,最高州出家庭最高额度调整为200万元,可贷进一步减轻购房者资金压力。新政

取消贷款次数限制,家庭积金认贷不认房。最高州出缴存人购买、可贷建造、翻建、大修苏州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只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一律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不再追溯过往贷款次数。这意味着,此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已全部还清的职工,再次购房仍可享受首套贷款利率,贷款资格实质性放宽。不过,这一认定标准不适用于“商转公”贷款。

现房与“好房子”贷款额度叠加,可突破家庭上限。购买苏州实施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可贷额度在基础上直接上浮50%。

购买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额度上浮20%;购买“两智一全”等改善型住宅,额度上浮50%。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且享受上浮优惠不受次数限制。典型案例显示,缴存人王某家庭基础可贷额度为150万元,在购买既是二星级绿色建筑、又属于现房销售的项目时,可叠加享受“绿色建筑+现房”支持,实际贷款额度达255万元,较原政策仅上浮绿色建筑的180万元多出75万元,并突破了家庭最高限额200万元。这一叠加机制将为购买高品质现房的家庭带来显著实惠。

首次支持购买产权公寓。新政明确,缴存人购买经公积金中心备案的新建具有住房功能的现售产权公寓,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30%,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同时,购买产权公寓以及偿还相应贷款本息均可申请公积金提取。

家庭互助提取范围扩大。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含配偶)均能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扩至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患重病等多种场景,进一步盘活家庭公积金沉淀资金。

新增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购买苏州自住住房支付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人及配偶可凭有效凭证,在票据开具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夫妻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费额,个人账户须留存一个月缴存额。例如,赵某夫妻2024年购房缴纳契税3万元,并办理过购房提取,由于仍在两年有效期内,可按新政再次以支付契税为由提取公积金,夫妻合计最高提取3万元。维修资金提取规则同理。

新老划断以受理时间为准。《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受理日期在6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6月1日(含)之后受理的,全面适用新政。受理日期以缴存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之日为准。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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