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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情理、止纷争 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日期:2026-05-11 2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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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的融情终结,不应成为阻断亲情的理止壁垒。近日,纷争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用心用情承办法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守护摒弃传统机械的未成办案思路,坚持情理相融化解亲情矛盾,年人用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长

该案原告、融情被告于两年前协议离婚,理止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婚生子的纷争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探望权行使细则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约定。用心用情但离婚后,守护原告未与被告沟通便擅自将孩子带至南方学习生活。未成

“法官,年人我真的太想孩子了,你不知道这两年我是怎么熬过来的。”被告谈及对孩子的思念时几度哽咽。被告认为,原告无视离婚协议约定,自行将孩子带至南方学习生活,不仅割裂了自己与孩子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还让自己无法履行作为父亲对孩子的陪伴与关爱责任,所以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

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并未机械推进诉讼程序,而是认为亲情的修复才是本案的重中之重。法官深知,离异家庭的抚养问题关乎着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简单判决难以从根源化解矛盾,反而会加深父母对立,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无故阻断亲情往来,不仅是自私的行为,更剥夺了孩子享受父母关心与爱护的权利。为使亲情归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决定分别展开调解工作。

庭前调解时,双方因积怨已久,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尖锐,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从法律规定、亲情伦理、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等角度反复释法明理、耐心劝导,阐明未成年人的美好童年不应有情感缺位,引导双方正视孩子的情感需求,劝诫双方应摒弃成年人之间的矛盾对立,放下过往隔阂,真正站在孩子健康成长的立场换位思考,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与担当。经多轮调解,双方逐渐醒悟,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被告为了孩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同意将抚养权变更给原告。同时,原告也表示将珍惜孩子父亲的付出,并保证今后将正确引导孩子与父亲的交往,不再制造矛盾与隔阂,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至此,这起僵持已久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用法治力量守护每一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爱为始,以法为盾,为未成年人营造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将温情司法融入法理裁判,切实守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毕佳音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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